抽
咨
才
据我考察 九品中正制初创之时
,
中正的组织只有
州郡两级
,
而不及县
。
当时州级所笠称为州都
,
而不称州
中正或大中正 郡级所设也只称中正
,
而不称小中正
。
故
四说中
,
只有《傅子》一说是正确的
,
其他三说均值得怀
疑
,
蜘咯辨析之
首先
,
曹魏初年
,
中正组织不包括县
,
也未设立过县
中正
,
其理由有三其一
,
遍检魏晋史籍
,
散见于纪传中
的州中正
、
郡中正的记载比比皆是
,
但关于县中正的竟
无一例
,
这就足以引起人们对所谓
“
州郡县俱置大小中
正
”说的怀疑。
其二
,
杜佑称
“魏氏革命,
州郡县俱置大小
中正
,
各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
,
有德充才盛
者为之
”。
我疑其当是根据《三国志
·
魏志
·
常林传》注
引《魏略
·
清介吉茂传》所载一段史料
。
传云
“先时国家
始制九品
,
各使诸郡选置中正
,
差述自公卿以下
,
至于郎
吏
,
功德才行所任
”。
从记述文字上看《通典》有明显的
征引痕迹
。
但《吉茂传》所述仅限于郡中正的选任及其条
件
,
并未涉及到中正的组织建置
,
更未言及州郡县俱置
大小中正的间题
。
假如杜佑没有其他根据
,
则
“州郡县俱
置大小中正
”之说,
有可能是出于误会
,
也可能是综合魏
晋南北朝历代中正制度而言
,
因而不能做为魏初已设立
县中正的确证
。
其三
,
有些学者赞同杜佑的说法
,
主要是
依据晋代以后的材料
。
如杨药如氏即据《晋书
·
盛彦传》
所载
“本邑大中正刘颂,
又举彦为小中正
”
《宋书
·
荀伯
子传》载
“
迁散骑常侍
、本
邑大中正
”
汉周书
·
陈忻传》载
“授宜阳
邑中正
”三条史料,
认为
“是县邑也有大小中正
无疑
,
。
这里
,
我们姑且不论用晋代
、刘宋甚至
晌的
史料来论证魏初已设立县中正
,
就是将
“
邑中正
”等同于
“县中正”的看法
,
也存在着明显的错误
。
如《晋书
·
刘沈
传》
“燕国蓟人也领本
邑大中正
,
敦儒道
,
爱贤能
,
进霍原为二品
”。
若按杨说
,
刘沈领本邑大中正
,
自然是
指蓟县大中正
,
而非燕国大中正
。
但是
,
据《晋书
·
霍原
传》载
“
及刘沈为国大中正
,
元康中进原为二品
”。
又同
书《李重传》亦载
“时燕国中正刘沈,
举原为寒素
”。
据此
可知
,
邑中正并非是指县中正
,
而是指略与郡级行政区
划相当的国中正
。
日本宫崎市定氏在《九品官人法研究》
一书中曾经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
,
邑即指郡
,
郡中正多
冠邑为称
。
这一看法是正确的
。
另上引赵翼所说之
“郡
邑设小中正
,
州设大中正
”。
其
“郡邑”二字,
也是指郡国
而言
,
而不是指的郡县
。
因此
,
曹魏初年的中正组织不包
括县
,
也未设有县中正
,
似可确认无疑
。
其次
,
魏初所置郡中正
,
史有明文
。
如《三国志
·
魏
志
·
常林传》注引《魏略》以吉茂
、时苗等人为《
清介传》
,
传云
“吉茂字叔畅,
冯诩池阳人也
,
世为著姓
。
先时
国家始制九品
,
各使诸郡选置中正茂同郡护羌校尉
王玫
,
前数为郡守
,
不名为清白
。
而淡子嘉仕历诸县
,
亦
复为通人
。
嘉时还为散骑郎
,
冯翔郡移嘉为中正
”。又云
“时苗字德宵鹿鹿人也。
还为太官令
,
领其郡中正
,
定九品
,
于叙人才不能宽
,
然纪人之短
,
虽在久远
,
衔之
不置
。
为令数岁
,
不肃而治
。
迁典农中郎将
。
年七十
余
,
以正始中病亡也
”。
据此
,
王嘉任冯翔郡中正
,
时在魏
初
。
时苗领拒鹿郡中正
,
则在正始之前
,
即在曹王或曹叙
时
。这些都是魏初设有郡
中正的例子
。
然而
,
在诸多史籍
中
,
我们对
“郡置大小中正”之说,
却找不到一例可以证
之
。
因此我怀疑九品中正制创立时
,
诸郡惟置有中正
,
并
无大
、小之名。
到了晋代
,
郡
、
国
、
邑所置中正始有大,边
分
,
对此《晋书》所载甚多
,
兹不列举
。
由此可见
,
杜佑
、赵
翼那胃 郡置大小中正之说
,
乃是以晋制比附于魏制
,
因
而不能做为曹魏初年郡已设有大小中正的可靠材料
。
复次
,
曹魏初年未置州中正
,
此为史家所共识
。
然当
时是否置有州都
,
则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
一般认为
,
州都与州中正
、大中正只是一名互称,
并无区别
。
由于魏
初未设州中正
,
所以也未置州都
,
这种看法尚有待于进
一步商榷
。
事实上 州都成为州中正
、
大中正的别利或异名
,
是
发生在齐王芳以后的事情
,
最初并非如此
。
换言之
,
魏初
已置有州都
,
到齐王芳时司马慈加置州中正
,
州都始与
州中正新旧混称
,
此后渐至成为州中正的异名
。
因此州
都与州中正的设置并非同时
,
但与郡中正却是同时设立
的
。
如前引《傅子》称陈群始立九品之制
,“
郡锐中正
,
平
次人才之高下
,
各为辈目洲置都而总其议
”,
就是明显
的例子
。
又《太平御览》卷
引应据《新论》 日
“百郡立
中正
,
九州置都士
,
州间与郡县
,
希辣如马齿
,
生不相识
面
,
何缘别义理
”。
亦称州都与郡中正是同时设立
。
按理
,
傅玄与应据均为魏晋时人
,
他们说州都与郡中正同置于
魏初
,
应无疑义
。
但是也有一些专家指出
“《
御览》引书
·
本多删节
,
是否原文如此
,
已难决定
,
而且《傅子》不是纪
载史实之书
”
,
因而提出质疑
。
笔者以为
,
《御览》引书
虽有删节
,
但于重要史实基本上还是依据原书的
。
如《御
览》卷引《魏略
·
清介时苗传》即与《三国志
·
魏志
·
常林传》注引《魏略》所述文字相同
,
几乎是照录原文
,
全无删节痕迹因此
,
对《御览》所引之书
,
若无根据
,
似
不应怀疑
。
此外
,
魏初已置州都
,
还有一事可资证明
。
如众所
知
,
东吴孙权时曾设有大公平
,
《通典》卷
总论州佐条
云
“
魏司空陈群以天台选用不尽人才
,
择州之才优有昭
鉴者除为中正
,
自 拔人才锉定九品
,
州郡皆置
。
吴有大
公平
,
亦其任也
”。
吴置大公平
,
盖仿效魏之州都
。
《太平
御览》卷引《吴志》曰
“习温为荆州大公平,
大公平
,
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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