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
,
这 些也是 以 户纳 税的 特殊情 况
。
到 了东
汉时期
,
赋 钱的按 户征收 之制确有 了某种 萌
芽
。 我 们知道
,
汉代 的乡官—
“音夫
,
,
是专 门
“职听讼
,
收赋 税
”
(
《汉书
·
百官公卿
表序 》 ) 的官 吏
。
在西 汉
,
音夫收赋 税时
, 还
不见 有按 户失高低 决定征 赋等 级的规 定 ( 资
产税例 外 )
。 但到 了东汉
,
情 况 却 有 了 变
化
。
《 续汉 书
·
百官 志 》 讲 到
“ 裔夫
” 职掌
时说
:
音夫
“皆主 知 民善 恶
,
为役 先后 ,
知
民贫富
,
为赋 多少
,
平其差 品
。
” 这说 明东
汉时 的膏夫
,
在
“收赋 税
” 时要根据 民 户的
贫富不 同
,
确 定其 纳
“赋
” 的 多 少
,
所 谓
“平其差 品
”
,
就是 按贫富情 况规定 多少 的
等 级
。
既要 评定 民户的 贫富
,
需要 按户为单
位
,
而不能 以人 为单位
。 这大 约就是 东汉 的
按户 计失制度
。
《 后 汉 书
·
刘 平传 》 云
:
平
“拜 全椒 长
,
政 有恩惠
,
百姓 怀感
,
人或增
失就 赋
,
或 减年从 役
。
” 这里 的
“人 或增失
就赋
”
,
正反 映 出计算户 失与 征收赋 税的关
系
。 刘平是 东汉光 武帝及 明帝 时人
,
此 事发
生于 光武帝 时期
,
这 说 明按户失 高低决 定赋
税等 级的制度
,
至晚 在东汉 之初便 已有 了
。
既然
“赋
” 主要 是指 口 钱
、 算赋而 言
,
则 口
钱
、 算赋的 征收办 法 中
,
早 已存 在按户 计失
以 决 定纳赋 多少 的制 度
。
这就是 说
, 在 口 钱
、
算赋 没有改征 实物 之前
,
其征收 办法 中
,
已
经包 含了按户 征收 的因素
。 加上 自章帝 以后
以实物 折纳 口 钱
、 算赋 之事 日多的情 况
,
则
口 钱
、 算赋 的征收 也必然 随之 向以 户 为单位
转化
,
无怪乎 曹魏 的
“户调 ” 制
,
正 式把按
户 征 收之制 固定 化起 来而成为定 制
。
综上所述
,
可见 曹魏 的
“户调
” 之名
,
虽是新 税名
,
但就其
“ 调
” 的称 谓
、 所
“调
”
之物 与 口 钱算赋 的关 系
、
口 钱算赋 之逐 步 以
实物折 纳及按 户计失 以 定赋 等的 征收办法 等
等 内容而 言
,
都有 其历史 渊源
,
都是在 秦汉
以来
、 特别 是东 汉以来胚胎
、
孕 育而成
,
正
如 曹魏的 屯 田制一 样
,
并非曹 操一人 和一时
所 独 创
,
因 此
,
对秦 汉与魏晋之 间的典章
制 度
,
不 应过 分夸大 其差异 性
,
以 致勿视 了
秦汉
、 魏晋 之间的 各种制度 的继承 性与延 续
性
, 而把 它 区 分为判然不 同 的两个社会 形态
。
三
曹魏 田 租
、 户调制 的颁行 年代
关 于曹魏 的田 租
、
户调制 的颁行 年代
,
现在 流行的 《 中国通史 》 之类 的书籍
,
均谓
此制始 于建安 九年 ( 2
0
4 年 ) 九月
, 其根据 就
是 《 三 国志
· 魏志
· 武帝纪 势裴注 引 《 魏 书 》
所 载
“公 《 令 》气 这就 是建 安九 年九月 说
。
又唐 长孺先 生在其 《 魏晋 南北朝史 论丛 》 的
《 魏晋 户调制 及其 演变 》 一 文 中
,
引用 《 三
国志
· 魏志
, 赵 俨传 》 所说
“袁 绍 举 兵 南
侵
” 之 时
,
阳安 都尉 李通 曾
“急录户 调
” 为
证
,
认为 此制
“乃 是先 行于充
、 豫而后 推行
于冀 州
,
并 非平 冀州后 始创
”
,
其具 体时 间
为建 安五 年二月 ( 参阅 《论丛 》第6
0 页及注
)
。
因此
,
这可 视为 此制创 立于建 安 五 年 二 月
说
。 除此 之外
,
还 有司 马光的 《 资治 通鉴
·
汉 纪 》
,
在 建安九 年九月 部分
,
只字未 提曹
操颁 行新 的租调制 的问题 ,
于建 安五年二月
部分
,
也无 实行租 调制的记 载,
他却把 《 三
国志
· 魏志
· 赵 俨传 》所 载
“急录户 调
” 事
,
系 年于建安 五年七 月
,
可 见司 马光是此 制创
立 于建安五 年七月 说的 主张者
。 司 马光 的这
一 说法
,
为 江藕写 《 曹操 年表 》 时所采用
,
且谓
“操 之始行户 调
,
可 能即在 此年
,
亦可
能早 一 二年
。 ”但 司 马光 之论 与江祸之 说
,
却
为今人 所 普遍勿视
。 姑且不 论这 种忽视 的原
因是 什 么
,
单就上 述诸 说分歧 的情况
,
就有
值 得辨疑 的必要
。 我认 为
:
上 述诸说 之 中
,
谓 曹魏租 调制 创始 于建 安九年 九月之 说
,
显
系误 解 ,
司 马光 的建安 五年七 月说
、 唐 先生
的建 安五 年二月 说及 江祸的
“可 能 早 一 二
年
” 即建安 三
、
四 年说
,
表面上 虽有 分歧
,
实 际上有共 同之处
,
只 是均言 之过于 固定而
已
。 试 分别 叙述 理见如 次
:
首 先
,
建安五 年 二月之前
, 已有
“户调
”
制推行的迹象
。
《 三 国志
. 魏志
· 赵俨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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