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令
》走名为 《镯 河北 租赋令
》
,
《曹操集 》
同此
。至于 裴注 引 《 魏 书 》 所 载
“公 《 令 》
” ,
讲 的才 是新的 田租户 调制
,
《 全三 国文 》 名
之曰 《 收 田租 令 》
,
《 曹操 集 》 同
。
由此可
见
,
这是 两个 不 同的 《 令 》
。 裴松 之所 以用
后 一 《 令 》 去补 充前一 《 令 》
,
可能 因为此
令也发布于 建安 九年九 月的 缘故
。 但 是
,
正
因为裴注 以后 一 《 令 》 注前一 《 令 》
,
就使
人们产 生了两 种 错觉或误解
:
一 是把两个不
同的 《 令 》 等 同起来
, 认 为
“其 收 田租
, 亩四
升
,
户 出绢二 匹
、 绵二斤 ” 的规定
,
仅 限于
建安九 年实行 于河北 ,
二 是认为 发布 《 令 》
的建安 九年九 月是新 的租调 制的 创立年 代
。
实则
,
两 《 令 》 的 内容判然不 同
,
而且新 的
租 调制仅仅是推广 于建 安九年
,
而不 是创始
于 此年
。 大约正 因为这 一原 因
,
司 马 光 的
《 资治通 鉴 》 对这 两个 《 令 》 只字不 提
,
可
见 他不承 认 曹魏的新 的租调 制创 始于建 安九
年九月 之说
。
综上所 述
,
可知 曹魏 的户调制
,
最 早可
能 肇端于 曹操 领有充
、 豫二州 以后 的建安三
,
四 年 间,
至少在建 安五 年二月 之 前已有
“户
调
” 制
。 到 了建安五年二月 至同年 十月 之间
,
又 增加 了新的 田 租制
,
正 式形成 了新的租 调
制
。 到建 安九年 九月平 定冀州 以后
,
便将此
制推广 于河北
,
成 为定制
。
四
曹魏 租调 制的历 史进步 性
前 面 已经说 到
, 曹魏的 田租 是 定额 田租
,
不 同于汉 代的定 率 田租
。 按定 率 田 租
,
对小
农有两大 不利处
:
首 先
,
在定 率 田 租制下
,
小 农户缴 纳 田租 量的 多少
,
除 田 亩多少外
,
还 同每 亩产 量 的多少成 正 比
。 产 量越高
,
田
租 量也越 多
。 而产 量 的提高
,
主要 是小农户
通 过多施 肥
、 多耕耘 的生产投 资与 辛勤劳 动
换 来的
。
可是
,
在 定率 田租制 下
,
小农 户以
血 汗换来 的高产 量
,
却要多拿出一 部分缴 纳
给官府
。
因此
,
定串 田 租制
,
对 于小农 户生
产积极性 的发 挥是不利 的
。
其次
, 定率 田 制
,
‘ 会
公‘
对于小农 的不利 还表现在田 租 征收过程 中对
产 量的估 定方面
。
由于 田 租按 定率征 收
,
因
而 估计 田 亩的产 量就成 为十 分必要
。
在剥 削
制 度下
,
地方 官吏对 田 亩产 量估计
,
会千 方
百计地 优容豪 强而侵勉 贫弱
。 这样就 必 然 造
成 对农 民 田亩产 量 以低估 高和 对地主 的土 地
以 高估低 的 情 况
。
由于 上述 两种情 况
,
在定
率 田租制 下
, 早在 西汉 就出现 了
“农 夫父子
,
暴 露中野
,
不 避 寒署
,
拌草 把土
, 手 足脱服
,
巳奉谷租
,
又 出连税
, 乡部私 求
, 不可胜 供
”
的惨 象 (
《汉书
·贡禹传 》 〕
东汉 初年更 是
“郡 县
每 因征发
,
轻为 奸利
,
诡责威 弱
,
先 急 下
贫
。
”
(
《后汉书
· 明帝纪 》 场 更 有甚 者
,
在
评货 过程 中
,
“郡 国上贫 民
,
以 衣履釜 释为
黄
,
而豪 右得 饶利
”
(
《后汉书
·和帝纪 》 永 元 五
年刹
。 所 以
, 曹操 之改定率 田 租为定 额 田租
,
正是 针对 改革前
“小 民贫弱
,
代 出租赋
” 和
“街膏家财
,
不足 应命” 的 情 况
,
以 达 到
“无 令强 民有隐 藏
,
而 弱 民兼赋
” 的 目的
。
可见 定率 田租 制
,
只 对地 主有利
,
而不利 于
小农
。 反之
,
曹魏 改定率 田 租 为定额 田 租之
后
,
由于 田 租定 额是不变 的
,
增 产并不 增加
田租
。 且每 亩收 田 租 四升 的定 额
,
仅 相 当于
三十 税一定 率 田租 制下 亩产一 石二斗所 纳的
田租 量
,
于 当时 一般每 亩三 石的产量来 说(仲
长统 《 昌言
. 损益篇 》云
:
“今通肥饶之串
,
计稼稿稍入
,
令亩收三解
.
,
可见一亩三解是普遍情 况)
, 定额 是比较
低 的
,
只有 一般 亩产 量的 八十 分之一
。 同时
,
在 田租 之外
, 还免 去了自
、
,
衰附加 税的 征收
。
因此
,
定额 田 租对 于鼓励小农发展 农业生产
和提 高单位 面积产 量的积 极性
,
是有 促进 作
用 的
。 正 因为 如此
, 所 以
, 曹魏的定 额 田租 制
实行后
,
出现 了一个精耕 细作 以提 高产盘的
生 产高 潮
,
《 晋 书
· 傅玄传 》 载傅 玄疏 中所
说
:
“ 近魏 初课 田
,
不务多 其 顷 亩
,
但 务
修其功 力
,
故 白田 收至十余解
,
水 田 收数 十
解
” , 便 是 明显 的例证
。 因此
,
曹魏 统 治区域
内农 业生产之 所 以 迅速获得 恢复 与发展
,
除
与 屯田 制的 实行有关 系外
,
应当说 田租制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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