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例」《魏志
·
任峻传 》任峻
,
字伯达
。
《补注》 说
“《
书钞》六十一引此作
‘
伯远
’ 。
以名
‘
峻
’论,
则《书钞》是
。”易
氏以唐人所编
《北堂书钞》
“
字伯远
”为是,
发前人所未发
。
名和字意义相关
,
是古人命名取字的主要方式
。
《蜀志》载
“
霍峻字仲邀
”,《
吴志》载
“
孙峻字子远
”,
用
“
邀
”
、“
远
”跟“
峻
”相配,
这与
“
任峻字伯
远
”属于
同一类型
。
例」《吴志
·
虞翻传 》注引《翻别传 》载翻上书
“
陛下膺明圣之德 奉承策命
,
臣独
扑舞
。”
“策”字违背事理,
易氏根据百钠本和宋本改为
“
革
”,
可 以信从
。
事实上
,
元本也作
“
革
命
”,
取用《周易》的义蕴
,
正是三国时代的政治口号
。
孙权 自行称帝
,
并没有奉承任何人的策
命
,
明清各本及陈校本作
“
策
”,
是传刻翻印过程中产生的讹字
。
例〕《蜀志
·
姜维传 》注引《 华阳国志》
曰
维教会诛北来诸将
,
既死
,
徐欲杀会
,
尽坑
魏兵
,
还复蜀柞
。
易氏根据今本《 华阳国志》在
“
既死
”上 面补“
诸将
”二字。
至今各种版本都没有这两个
字
,
不合文法
。
〔例」《吴志
·
甘宁传 》 都督见宁色厉
,
即起拜持酒
,
通酌兵各一银盎
。
易氏根据百钠本
、元本并参考《
通志》
,
在吴本的
“
通
”字上 面增
补
“
次
”字,
符合择善而从
的校勘原则
。
这个
“
次
”遥承前文“
宁先以银盆酌酒
”
的
“
先
”字,
文法细密
。
明清各本及陈校
本没有
“先”字,
均属失校
。
〔例」《魏志
·
明帝纪》载太和六年十一月事庚寅
,
陈思王植莞
。
易氏依据钱大听的说法删去
“
思
”字,
并在《补注序 》指出
“
曹植死
,
书曰
‘
陈思王亮
’ 。
侯
王亲室之亮
,
例不书溢
,
此尤有为《国志》后人窜改 明证
。”尽
管
“
窜改
”
的提法未必合适
,
但
“
思
”字属于衍文却可从《 宋书
·
天文志》中得到佐证
。
〔例」《吴志
·
张纹传》注引《吴书》载孔融遗张纹书南北并定
,
世将无事
,
孙叔投戈
,
绛灌姐豆
,
亦在今日
。
易氏根据何掉校本将
“
孙叔
”改为“
叔孙
”,
校正了一处不易发现的倒文
。
我们判定易校
是可取的
,
还可以从下面的文献得到支持
。
扬雄《解嘲》
“
叔孙通起于俘鼓之间
,
解甲投戈遂
作君臣之仪
,
得也
。”这就是张纹所用
的典故
。
值得一提的是
,
由于陈校本沿承了旧本的倒
文
,
据此编撰的《三国志人名索引》误立了
“
孙叔
”与“
公孙贺
”两干互见条
目
,
将此人视
为《汉书》中记载的
“孙叔贺”
公孙贺
,
公孙子叔
,
此后编写 的《三国志辞典》又承《 索
引》之误
。
〔 例〕《吴志
·孙
琳传 》亮内嫌琳
,
乃推鲁育见杀本末
,
责怒虎林督朱熊
、
熊弟外部督
朱损不匡正孙峻
,
乃令丁奉杀熊于虎林
,
杀损于建业
。
琳人谏
,
不从
。
易氏认为
“乃推鲁育见杀本末”的“乃”当作“
及
”,
这种推理性的校勘也有参考意义
。
四是诸本异文的汇录
,
为发现疑点和研究问题提供了线索和资料
。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
意
。
第一
,
易氏以所谓
“
明影北宋本
”
—
吴本为底本
,
跟明刻南监本
、
北监本
、
毛本进行对
校
,
摆脱了依据明本翻刻的各种清代版本的纠缠这种截断众流的手段
,
体现了校勘家的精
识灼见
。
在藉以对校的明刻本中
,
易氏又特别注意刊刻时间在前的南监本
。
《补注》所揭示
的异文计有南监本处
、
北监本处
、
毛本处
,
为人们了解明本概貌提供了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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