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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起义的凶手;既是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的功臣,又是“所过多所残破”
的罪人; 既是善于广泛收罗人才, “不念旧恶” 的创业之主, 又是奸诈忌刻,
随意置人于死地的不义之徒。对于这样一个人物,历史小说历史戏剧的作
者为什么不可以着重选择他的某一个侧面来描写呢?李希凡同志说得好:
“要使普通人民永远记住曹操的那一些有益于历史发展的时间短暂的政治
经济措施, 而又必须抹掉他在兼并群雄的战争中所遗留下来的 ‘残戮’ 、 ‘屠
城’的血迹,是不可能的。因此,即使人民和《三国演义》的作者,完全
选择了曹操的‘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性格侧面,也绝不违反历史真实。 ”
( 《历史人物的曹操和文学形象的曹操——再谈〈三国演义〉和为曹操翻
案》 , 《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第 95~96 页)其实, 《三国演义》还是
尽可能反映曹操形象的各个侧面的,倒是多数三国戏“完全选择了曹操的
‘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性格侧面” 。即使如此,也应该承认它们反映了一
定的历史真实,充分肯定其教育意义和认识价值,而不能因为它们没有反
映出曹操作为英雄的一面而否定它们,更不能以此来作为“为曹操翻案”
的理由。
三
下面,让我们再从《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形象本身来看“为曹操翻案”
这个口号的片面性吧。
在《三国演义》中,确实大量地描写了曹操“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
恶德劣行。但是,这类情节的大部分都是以陈寿《三国志》 、裴松之《三国
志注》 、范晔《后汉书》等史籍为依据的。对此,有的同志已经作了详细的
对照和分析,我们不再多所举例。可以说, 《三国演义》的艺术真实是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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