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实
,
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
何况曹操继承的法家学说中
,
有
“制天命而用之”
的唯物
主义思 想
,
所以能
“不
信天命之事
”
(
《三国志
·
魏志
·
武帝纪》注 引
《魏武故事》 )
,
认
为
“天地
间
,
人为贵
”
(《上古秦汉六朝文
·
度关山》 )
,
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
以
“烈
士暮年
,
壮心不已
”
自诩,
因而他能重视实际知 识
,
爱好
“造作
宫室
,
缮治器械
”
(《三国
志
·
魏志
·
武帝纪》注引《魏 书》)
,
懂得科学技术的运用
,
于是他从庶族地主的利益出发
,
也敢于在生产领域革新
,
敢于把儒家不愿想像也不敢想像的水稻种植在黄河 流域推广
。
通过
当时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实践
,
终于在我国北方推广了水稻的种植
,
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留
下了不可忽视的篇章
。
因此
,
三国时期曹操的法家路线
,
同大搞分裂割据
、
破坏水利
、
因
循守旧
、
不事生产和徒知
“寇略”
的儒家路线相比
,
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 时水稻生产的
发展
。
然而
,
历史是劳动人民创造的
。
“人 民,
只有人民
,
才是创造世界 历史的动力
。
”
三国
时期
,
黄河流域水稻生产的发展
,
是当 时劳动人民辛勤劳动的生产斗争和轰轰烈烈 的阶级斗
争的直接结采
。
不仅当时的每一条渠道的开凿
、
每一个阪犷的修筑和每一寸耕地的 垦辟
,
是
当时劳动人民血汗的 结晶,
就连曹操之所以能够推行法家路线
、
兴修水利
、
提倡水稻种植的
政治条件和实际可能
,
也是当时劳动人民举行的黄巾大起义创造出来的
。
在孺家大族霸占大
量土地和 垄断水利的情况下
,
这一切都是他们的
“累世之
业
,
难中夺之
”
(《三国志
·
魏
志
·
司马朗传》 )
。
在地主土地私有制下
,
不仅彼此奎 隔渠犷
,
以邻为壑;
而且分此疆彼
界
,
难于统一规划水利兴建
。
因此
,
在黄巾起义前
,
根本不存在兴建水利以扩大水稻种植的
条件
。
黄巾大起义爆发后
,
百万黄巾伐
“
苍天
”
,
把霸占大量土地和 垄断水利的孺家大族
,
杀得人仰马 翻
,
死的死
,
逃的逃
,
用革命的暴力局部改变了束缚生产力发展 的生产关系
,
创
造了社会生产发展的条件
。
当 时地主阶级所说的
“今承大乱之后,
民人分散
,
土业无主
”
(《三
国志
.
魏志
·
司马 朗传》)等语
,
就 是对黄巾起义杀死豪强并分占其土地的歪曲反映
。
面
对黄 巾起义沉重打击儒家大族所开创出来的历史新局 面
,
当时地主阶级的不 同阶层
,
有着不
同的态度和路线
:
顽固坚持儒家路线的儒家大族
,
各自在白己的势力范围内镇压了黄巾军之
后
,
就纵容
“豪强 擅态,
亲戚兼并竺(
《三国志
·
魏志
·
武帝 纪》注引《魏书》 )
,
妄想通
过反攻倒算
,
恢复黄巾起义前濡家大族霸占土地和垄断水利的局面
。
代表 庶族 地主利益的法
家路线
,
却主张因势利导
,
利用黄巾起义所开创出来的大好革命形势去建立他们的封建土地
国有制
,
作为巩固中央集权的经济基础
。
于是
,
他们一方面不承认黄巾起义军在杀死和赶走
了儒家大族之后对其土地的实际占有权
,
认为都是
“无主”
的
“公
田
”
,
另一方面
,
又不允
许儒家大族再度霸 占大量土地和 垄断水利
,“重
豪强兼并之 法
”
以制裁之
。
曹操的屯田制
,
就
正是这种既不承认农民对豪强地主土地的实际占有
、
也不允许豪强兼并的封建土地国有制
。
所以
,
在本质上
,
屯田制的实行
,
仍是以对黄巾起义的胜利成呆进行反攻 倒算为前提条件
的
。
史称
:
曹操
“昔破
黄巾
,
因为屯田
”
(《三国志
·
魏志
·
邓艾传》 )及 曹操
“破黄
巾
,
定许
,
得贼资业
,
当兴立屯田
”
(
《三国志
·
魏志
.
武 帝 纪》注 引《魏武故事》)
,
就是这种
情况的不打自招
。
’已所
不同 于侃家路线的地方
,
仅仅在 于 它顺应了当 时历史发展的 潮 流
,
阻
挡了濡家大族 重建其分裂割 据的经济基础 的逆流
,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
。
随 着 屯田制 的实
行
,
就改变了过去濡家大族霸占大量土地和垄断水利的状 况
,
从而有可能与条件在较大范围
内统一规划水利的兴建和使用
,
为大规模地扩大水稻种植提供了不可缺少的物质前提
。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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